LoopDNS资讯播报
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集成电路类产品的征税原则,将会逐级递增。原则是,fab厂所在国的认定度高于封测厂,设计公司的所在国的认定度高于另外两个:举例:假定某公司采购了一批TI的芯片,这批产品如果标注为中国制造,但注明扩散/生产/技术来源为美国,封装为中国的,按照美国产品进口处理。如果出现某公司在美国注册,在台湾或者美国生产,在东南亚或者中国封装的,则按照美国处理。 对于组装类的产品,则根据物料来源国家进行管理,通过保税区更换包装等简单加工是无法避税的,同理,加工贸易下的成品也不得通过保税流转,必须要根据…
当前,对于“设计高于制造”这一规则,主要依据一线海关的实际操作来判定。据了解,香港海关的做法是对到岸的集成电路产品拆除内包装,查验产品内盒包装上的COD(技术来源国家)或CCO(生产厂国家)标识。而内地海关尚未对COD的定义给出进一步阐释,仍需等待相关细化说明。目前,有厂商如英特尔,是依据产品全流程中附加值增加量最大的国家来定义产品的生产国。海关层面也在期待更为细化的规定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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