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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双方商定,成立经济领域工作组,包括“经济工作组”和“金融工作组”

  1. 中美双方商定,成立经济领域工作组,包括“经济工作组”和“金融工作组”。“经济工作组”由中美两国财政部副部长级官员牵头,“金融工作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级官员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