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商办资函〔2025〕380号,配合国务院批准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要求各地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管理服务机制,依托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平台严格审核再投资申请、向符合条件企业出具《利润再投资情况表》,并于7月25日前设立政策咨询窗口、报送联系表;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实地走访等方式强化动态监管、及时纠偏并配合追缴税款,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以税收优惠撬动更多境外资本在华再投资。
来源:商务部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商办资函〔2025〕380号,配合国务院批准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要求各地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管理服务机制,依托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平台严格审核再投资申请、向符合条件企业出具《利润再投资情况表》,并于7月25日前设立政策咨询窗口、报送联系表;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实地走访等方式强化动态监管、及时纠偏并配合追缴税款,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以税收优惠撬动更多境外资本在华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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